关于推荐有关单位和人员参评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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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3号)要求,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经市工商联2023年第37次党组会议和第十五届四十五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并经天津市人社局同意,推荐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业联合会作为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候选单位,推荐天津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田芳同志作为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候选人。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工商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115436
地址:和平区花园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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