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联宣传贯彻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报告 |
|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 作者: |
|
近年来,市工商联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持续推进学习宣传
市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机关各党支部和所属商会党组织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条例》原文,深刻理解并践行《条例》规定,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条例》以及《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推进条例法规的学习、传播,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二、全面贯彻落实
举办道德大讲堂,开展“天津是我家 文明靠大家”系列活动,深化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文明祭扫、文明观影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利用志愿服务活动,对精神文明方面的条例法规进行科普解读,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活动,切实破除陈规陋习,全面提升公民科学文明素质。深入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结合干部下沉社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活动,围绕消除噪音扰民、乱扔垃圾、乱烧纸钱、违规养狗、高空掷物、损毁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做好劝阻和引导工作。
三、开展特色活动
将践行《条例》同“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结合起来,在民营经济领域开展“问计问需 服务民企”“稳人心 强信心 走访民企调研谈心”活动,宣讲创新理论和政策法规,加强思想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