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工商联举办“企业服务日”——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活动 |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作者: |
|
《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战略部署的工作要求,日前,河东区工商联举办“企业服务日”——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活动。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周颖从《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和主要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条例》精神向与会企业家介绍了河东区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汇聚公检法司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打造“工商联+”多位一体法律服务模式的主要经验做法。
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王桂花表示,区工商联将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责,多措并举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