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改革开放..
·2008中华(天津)艺..
·“我与改革开放30年”..
·工商联工作十大亮点评选..
·Sport100天津万..
·关于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
·关于拟推荐全国工商联先..
·工商联工作十大亮点评选..
·2008新潟国际商务商..
·关注《劳动合同法》热..
·快讯:天津市工商联参..
·快讯:“科技强警”为..
·天津商会参加荷兰贸促..
·张元龙率团参加第九届..
·南开区工商联召开会议
·快讯:市光彩会开展爱..
·快讯:天津市工商联举..
·西班牙企业来津采购
·[原创]该不该提高个税起征点呢?
·您对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持什么态度?
·做实当前工作 抓好今后工作
·工商联——我心中的家 我事业的扶梯
民营企业应在哪些方面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发展企业、增加投资、增加就业、照章纳税
争取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善待员工,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善用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
前四项总和
只做好自己的企业就可以了,其他无所谓
说不清
  
                                     返 回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医疗器械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全称为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医疗器械商会。
第二条:本商会的性质是天津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成员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的企业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也可成为会员。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并维护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合法权利。团结本行业同仁,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职能,面向市场,搞活流


通,为企业发展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的各项工作接受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同时接受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并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组织制定和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内、企业内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组织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的人才,技术、职业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八条: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机遇,协调会员单位之间在经营合作中的问题,疏通产品流通渠道,共同开拓市场。
第九条:推动会员间横向经济联系,联合开展互利性专业协作。
第十条:开展同各省、市商会(协会)和国际间交流。组织国外经济技术观摩与合作。
第十一条:收集整理和传递国内外医疗器械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运作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承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分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凡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承认商会章程,关心商会发展,参加商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商会秘书处审查,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2.与医疗器械行业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工作者、知名人士、或专家学者也可邀请为个人会员或名誉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1、 对商会内各职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 参加本商会活动权;
3、 获得本商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
5、 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权;
6、 退出本商会的自由权;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商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商会决议,维护商会和行业共同利益;
2、 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商会委托的工作;
3、 按时交纳会费;
4、 向商会提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相关信息和先进经验,反映行情民意。
第十六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商会秘书处备案并发出通知,会籍即停止注销。
第十七条:因下列原因之一者,经商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籍。
1、 自愿申请退会者;
2、 自行停业;
3、 破产;
4、 长期不参加商会活动,或不按期交纳会费,经商会劝告仍不改正者;
5、 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剥夺公民权利或受到其它严重制裁者。

第四章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是商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遇特殊情况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职权
1、 审批理事会工作报告;
2、 审查商会财务收支报告;
3、 协商选举理事会;
4、 修改审定商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5、 决定本商会终止事宜;
6、 决定与商会有关的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大会职责,理事会由会员大会协商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1、 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2、 协商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 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4、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5、 决定理事的增补和变更;
6、 经会长提名聘任或罢免副秘书长;
7、 讨论确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审查年度财务收支;
8、 讨论接纳新会员;
9、 讨论修改章程和行规、行约;
10、 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秘书长一人。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原则连任不超过两届)。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成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

第五章  组织与机构

第二十三条:商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四条:商会设立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天津市工商联(商会)和本商会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根据精简原则,秘书处可设1-2名工作人员,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二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需要有2/3以上的会员参加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需有2/3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商会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中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处理好善后事宜,办理完注销手续商会自行解散。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八条:商会的经费来源
1、 会员交纳的会费;
2、 政府资助和社会团体、个人的捐赠、资助;
3、 商会开展各种有偿服务的收入;
4、 其它合法收入来源;
第二十九条:会员交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制订。
第三十条:商会的经费开支:
1、 商会活动费用;
2、 常设机构办公经费和聘任有关人员劳动报酬;
3、 其它必要开支;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2003年09 月05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商会理事会。

天津市先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民营)

 



-------- 行会动态 ---------
  目前暂无行业动态!
 
-------- 相关链接 ---------
第一届理事会名单
第一届理事会选举结果
医疗器械商会名录
医疗器械商会章程

关于伙伴 合作伙伴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3 天津商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及技术支持: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如有问题需与商会联系请发信到 tjfic053@tjfic.com 联系电话:022-27115437
网站邮箱登陆HTTP://MAIL.TJFIC.COM
津ICP备050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