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联宣传委员会
职责任务与组织规则
天津市工商联宣传委员会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积极宣传党十六大确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广大会员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职责:
宣传委员会的职责是结合工商联的宣传任务,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和具体实施工商联系统的宣传工作,研究工作内容创新和形势创新,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企业会员的企业文化建设。
宣传委员会对市工商联常委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常委会闭会期间,在会长办公会议领导下工作。
二、任务:
1、制定天津市工商联宣传工作发展规划和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了解会员思想实际和各区、县工商联宣传工作的情况与问题,根据各个时期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实际需要提出指导性意见;
3、指导会员和区、县工商联信息网络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工商联系统信息网络,指导各级工商联组织和会员企业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4、指导会办报刊及企业内部报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提高办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我会系统出版物的正确舆论导向;
5、建立市工商联网站,通过互联网建立我市工商联系统的良好形象,加强市、区工商联与会员的联系;为会员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平台;刊载或出版电子刊物等,真正做到网络互动,充分发挥商会网站的作用,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商会特色的实用型商务网站;
6、筹备建立形象设计企划中心,为会员提供优惠的广告设计、刊载和CI设计、会议等服务;
7、推动指导企业文化建设;
8、每年召开两次宣传委员会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推动工作。
三、组织机构:
宣传委员会以热心工商联宣传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和区、县工商联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为主体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聘请有关部门和新闻界、出版界及IT产业等方面的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若干人担任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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