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职 责 和 任 务
(草 案)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和我市工商联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特对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规定如下:
一、 职责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认真贯彻团结、教育、帮助、引导的方以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教育培训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及推动实施工商联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适应广大会员需要的教育培训服务活动。
教育培训委员会是市工商联机关行政编制外的工作机构,对天津市工商联常务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在会长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领导下工作。
二、任务
1、了解掌握我市工商联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对区县工商联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中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推动对工商联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3、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创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4、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积极争取对工商联教育培训事业的支持。
5、联系并支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资兴办教育实体。
6、与海外商会社团进行有关教育培训实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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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章 ==
◆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委员会职责和任务(草案)
◆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名单
◆ 在教育培训委员会换届大会上的领导讲话
◆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委员会顾问名单
◆ 柴宝成在教育培训委员会换届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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