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联金融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
为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瓶颈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使会员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更快地发展,将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提高会员企业的整体经济实力,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会务、服务会员的积极性,天津市工商联(商会)决定成立金融委员会。
一、 金融委员会的宗旨、作用和性质
设立金融委员会是我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尤其是为会员企业服务的一种新尝试。设立金融委员会,可以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更加充分地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优势和各区县工商联的网络系统优势,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天津市工商联金融委员会对天津市工商联常务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在会长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领导下工作,金融委员会是市工商联机关行政编制外的工作机构,是议事、服务机构,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工作中发挥参谋、指导和协调作用。
二、 金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 协调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发挥“银企合作”的桥梁
和纽带作用;
2、 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引进国外资本、促进以产权交易为核
心的民间资本的融合等多渠道、多形式的金融服务;
3、 积极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对高新技术成果与产业资本、创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有效对接、交流、撮合,为投融资双方搭建沟通桥梁;
4、 协助市政府综合部门,积极培育、开拓民营高科技型企业上市资源,解决民营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整合资源的渠道;
5、 组织民营中小企业参加投融资推介会,金融产品推介会,拓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眼界和经营思路,促进经济发展;
6、 开展调查研究,就影响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关金融政策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7、 组织推动会员企业加强其内部的财务、金融、成本核算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夯实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产权多元化;
8、 倡导诚信为本,推动民营企业及其金融活动关联各方之间的信用体系的建立,逐步推广建立民营企业信誉信息档案系统。
------------------------------------------------------------------------------------------
== 其他文章 ==
◆ 天津市工商联金融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
◆ 金融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名单
◆ 金融委员会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