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
职责任务与工作规则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规则,现将天津市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工作规则和组成结构等规定如下:
一、参政议政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参政议政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工商联的职能和任务出发,为天津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委员会对市工商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闭会期间,在会长办公会议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围绕工商联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会长办公会议提出参政议政的建议;掌握工商联系统参政议政的动态信息,汇总各级工商联组织参政议政的主要成果,组织交流各级工商联组织参政议政的经验。
二、参政议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是依靠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各位委员的调查研究工作,定期进行交流,年终向市工商联常委会书面报告一年的工作,接受常委会的指导与监督。其调研题目,可统一研究决定,分工负责实施,也可从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各位委员实际工作出发自行选题,调研成果互相交流。参政议政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
1、对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外因素进行调查研究,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2、就本会领导参加的我市专题政治协商会议发言、政协委员会议和常委会议大会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本会报送市人大会议的议案、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文件征求意见稿、政协会议团体提案以及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工商联如何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
5、为工商联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政议政委员会的组成:以我市各级工商联组织负责参政议政的会领导和部分执、常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委员,同时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若干名为本委员会顾问。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市工商联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企业家兼职副会长担任。办事机构是市工商联研究室。
200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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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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